关于土改的社会-结构背景,最可以代表中国***的正统观点的莫过于毛泽东(1933)的《怎样分析农村阶级》一文。该文勾勒了思考农村阶级关系的两条主线:租佃和雇佣。地主从贫农佃户收取地租,而富农则榨取付给雇佣工人工资之后的剩余价值。中农,既不是佃农,也不是雇农,成为位于地主、富农与贫雇农之间的中间阶级。(毛,1933;转引自Huang,1985,第四章)。这是一种具备宏观历史理论法则的阶级分析。通过地租抽取农业剩余是封建主义的特征,而通过工资抽取剩余则是资本主义的特征。在租佃关系之外增加了雇佣关系,是中国农村的资 本主义萌芽发展了几个世纪的结果。这些思想或许最为简洁地体现在毛的文章“中国革命和中国***”之中,这篇文章仿效了更早的列宁(1907[1956])写的《俄国的资本主义发展》一书。依赖于这些分析的农村革命策略是建立在对农民行为的客观-结构主义计算基础上的。个体被予期依据其阶级利益而行动。作为无产阶级的有组织的代表者,中国***将领导贫雇农反抗地主和富农的阶级革命。雇农和贫农应该是革命最积极的响应者,因为他们将是革命的最大收益者。贫雇农将同下中农结成同盟,后者是一个关键性的中间阶层,因为他们在革命既没有很多收益、也不会有太大损失,所以他们被想象为易于动摇的。争取到中农将使革命运动赢得大多数人的支持(毛,1927,1939;列宁,1907[1956])。近来,关于革命的社会-结构背景在学者中激起了尖锐的争论。一种极端的观点认为,关于农村阶级关系紧张的整个革命分析都是虚幻的,革命也远不是一个以阶级为基础的运动,而实际上是来自于一小撮人的列宁主义阴谋。在另一个极端,学者们完全接受了中国***关于革命的社会-结构背景分析。我在其他文章里面(Huang,1991)已经讨论过这些争论,这里就不再重复了。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中国***的表达性建构和中国农村社会结构的客观现实之间存在着的一致和偏离。我们无须怀疑这些一致性:地主掌握了所有土地的三分之一,富农掌握了另外的15-20%。土改把地主和富农几乎所有的土地分配给了贫农和雇农。这次土地的再分配涉及了全国耕地面积的43%(Perkins,1969;Wong,1973;Lippit,1974)。这里没有原因怀疑土改是一次重大的社会-经济革命,深刻地影响了农村的每一个成员。耕种了全部土地面积三分之一的佃农,要把他们收获的一半交给地主。土改结束了这种租佃关系。虽然1949年之后的几年,国家税收比抗战之前提高了几倍,但是,总的来说,佃农仍然得大于失。土改中平分土地所有权,无疑给那些处于中游以下的农民——雇农、贫农和下中农——带来了好处。通过土改,国家能够以税收和低价收购的办法,获取原来属于地主、又被地主消费掉的那部分农业剩余。这些农业剩余在分给贫雇农一小部分后,全部被国家投入城市工业化进程。象中国这样一个面对着敌对的国际环境、只有很少可以选择的资本积累方式的新生国家,土改事实上成为国家资本积累的主要方式(Lippit,1974)。第一个五年计划中令人惊讶的工业化进程也因为土改的顺利进行而得以实现。土改帮助中国保持了从1952年到1980年的工业产出以11%以上的年增长率(Perkins and Yusuf,1984)。当然,与此同时,农村和农业却一直困扰于我称为的“集体主义内卷化(collectivistinvolution)”直到70年代末(Huang,1990:16-7,10-11章;亦见Huang,1991:329-30)。在粮食总产量扩增三倍的同时,农业的劳动投入加多了三至四倍。换句话说,单位劳动力产 出,停滞或下降了。集体化时代的内卷化很大程度上是下面这些因素的综合结果:国家分别以牺牲农业和农村为代价加速发展工业和城市的投资战略,严格反对农村自办企业的国家政策,以及农村中过高的人口压力。表达现实脱离社会现实之处主要在于***将其宏观结构分析转化为每个村庄的微观社会行动所作出的决定。这一转化强调宏观策略分析对每一个的农村社区都是有效的。每一个村庄都要划分出阶级敌人,党要组织阶级斗争,发动贫农和雇农反对地主和富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