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本主义是中国古代儒家维护君主制的一种策略思想。《尚书》中的“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和孟子所说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就是民本思想的经典表述。在这里,民相对于君,是以承认君主统治为前提的。虽然承认“民为本”和“民贵”,有仁民、爱民、为民的一面,但这是从高高在上的君主的视角看待民的,归根结底是为君主统治更加巩固而设计的一种策略。中国古代儒家“为民作主”的民本主义与近代西方“人民作主”的民主主义显然有着本质的区别。
陈独秀针对有人把民主主义与民本主义混为一谈的谬说,尖锐地指出:“夫西洋之民主主义乃以人民为主体……,所谓民视民听、民贵君轻,所谓民为邦本,皆以君主之社稷——即君主祖遗之家产为本位。此等仁民、爱民、为民之民本主义,皆自根本上取消国民之人格,而与以人民为主体,由民(by the people)主义之民主政治,绝非一物。……以古时之民本主义为现代之民主主义,是所谓蒙马以虎皮耳”。〔24〕由民主义就是政府直接产生于民众的民治主义,是林肯民有(of the people)、民治(by the people)、民享(for the people)思想的中心环节。
民主主义要求人民自己决定和管理自己的事务,但全体人民不可能都直接来参加公共事务的管理。这就需要实行宪政,通过立法和普选,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把权力委托给某一**来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但受委托的**只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而不是权力的主体。权力的真正主体应该是全体人民,人民拥有对行使权力的人最终的选择权和决定权。因此,陈独秀认为民主主义的宪政应当是国民政治,而不应当是**政治,“宪政实施有二要素,一曰庶政公诸舆论,一曰人民尊重自由,否则虽由优秀**掌握政权,号称**政治则可,号称立宪政治则犹未可,以其与多数国民无交涉也”。〔25〕“吾国欲图世界的生存,必弃数千年相传之官僚的**的个人政治,而易以自由的自治的国民政治也”。〔26〕“立宪政治而不出于多数国民之自觉,多数国民之自动,惟日仰望善良政府,贤人政治,其卑屈陋劣,与奴隶之希冀主恩,小人之希冀圣君贤相施行仁政,无以异也”。〔27〕